400-808-9187
合作咨询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民法典( 第四编 人格权 第四章 肖像权 )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04-18 10:31:07 民法典;人格权;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四编 人格权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相关内容

钉钉君子签行业解决方案:信息技术行业的电子签与司法保障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十几万合同9元当废纸卖掉:别让你的合同,毁在一张纸上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君子签AI合同智能体|十大AI能力,重构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依托钉钉生态打通合同闭环,华智未来引入君子签驱动企业降本增效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2026 君子签电子签章标杆案例盘点:三大行业典型落地实践与效果参考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案例,北京集团企业电子签章案例,上海外贸电子签章案例,广东制造电子签章案例,金融行业电子签章应用案例,医疗行业电子签章落地案例,电子签章成功案例,企业电子签章效果,集团印章管控案例,跨境贸易电子签案例,生产制造电子签章方案

电子签章常见问题全解:合规、效力、选型 12 个核心问题排查指南

电子签章,君子签,电子签章常见问题,电子签章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签章不合规怎么办,电子签章怎么选,电子签章能当证据吗,电子签章如何办理,电子签章多少钱,电子签章和实体章效力一样吗,电子签章可以签哪些文件,电子签章怎么弄才有效,电子签章平台哪家好

君子签区域化电子签章落地指南: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企业差异化适配方案

电子签章,君子签,区域化电子签章,北京企业电子签章,上海外贸电子签章,广东制造业电子签章,京津冀政务电子签,长三角跨境贸易电子签,珠三角生产制造电子签,不同区域电子签章选型,本地部署电子签章服务,集团企业印章管控,跨境合同合规

汽车融资租赁的"以租代购"迷局:电子合同如何厘清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边界

电子签约,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印章,在线合同

立即咨询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申请试用

返回顶部

© 2014- 重庆君子签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渝ICP备1400348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78号 信查查 举报电话:023-65069621 举报邮箱:kefu@ebaoquan.org

信息
X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