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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君子签电子合同为供应链行业赋能,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随着社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已经从单一客户之间的竞争转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同一供应链内部各方相互依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与此同时,由于赊销已成为交易的主流方式,处于供应链中上游的供应商,很难通过"传统"的信贷方式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短缺又会直接导致后续环节的停滞,甚至出现"断链"。 维护所在供应链的生存,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的效力,降低供应链整体的管理成本,已经成为各方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企业管理中,计划、采购、制造、物流、分销等各个环节里会涉及大量合同。而在电子合同出现之前,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是传统纸质合同的签署管理方式,这就涉及各种复杂流程,效率相对低下。电子合同的出现能为供应链管理带来什么改变呢? 成本 供应链参与方众多,合同需求量巨大,且合同成本较高。其中包括人工费用、工本费用、邮寄费用等,一份合同平均花费15元左右。电子合同在线签署,无需邮寄,管理更加科学,其费用大幅度降低,仅为纸质合同的10%左右。 效率 纸质合同的签署需要约定人、时间、地点,或者邮寄签,平均签署时间在3天左右,如果参与方过多,花费的时间也就越长,就越容易产生更多不确定性因素。而电子合同具有在线即时签约的优势,几分钟即可完成。快速签约,快速执行,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 身份认证 合同签署过程中,通过冒签、代签、萝卜章进行诈骗、抵赖的行为屡见不鲜,大型企业供应链合同往往金额较大,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电子合同拥有人脸识别、手机认证、身份证认证等多种身份认证方式,极具法律效力,有效防止事后抵赖。 数据安全 纸质合同、订单、交易凭证易出现丢失、损坏、篡改等突发状况,假如遇到合同纠纷,会因此处于被动状态。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基本都有极强的数据安全系统,以君子签为例,电子合同存储于自建私有云上,两地三中心容灾模式和区块链存储技术,可确保数据的不可丢失和不可篡改。 追本溯源 供应链涉及一系列的复杂业务流程和业务单据,需要相关责任方在流程中对各项关键节点进行确认,如果某个节点审批存在抵赖行为时,往往无法提供具有权威的说服力来证明其操作行为。君子签通过对合同进行系统、科学的管理,在各类审批流程中,强化业务审批的权威性和证据的可追溯性、防止签署者抵赖行为的发生。 应用场景: 电子合同赋能供应链金融 君子签作为电子合同行业的领军者,通过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的模式,帮助各行业解决合同在线签署、合同管理、业务系统定制等问题,让企业享受数字化升级带来的便利。 在供应链金融中也不例外,君子签电子签约系统对供应链金融而言有着天然合拍的优势。 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前提是解决信任度问题,而现在的信任度往往依靠公司背景、他人口碑、合作历史等,具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 而恰恰亟需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往往是一些中小企业,背景不足、信任成本较高、业务量受限制,得不到及时融资,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君子签通过智能合约控制供应链流程,减少人为交互,提升产业效率,再以司法服务配套,如智能仲裁,对各方加以约束,提供强有力的回款保障。 且整个流程都在区块链中进行,利用区块链可溯源、共识和去中心化的特性,提供实时、可靠的交易状态视图,解决信息被篡改的问题,减少资金端的风控成本,建立一个更稳定可靠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 在区块链、电子合同、司法见证的加持下,企业未来可基于稳定、可视化、权属清晰的现金流进行融资,快速盘活资产,获得维持和扩大经营所须的资金支持。 除了区块链金融,君子签已经提出涵盖房地产、教育、旅游等行业的解决方案,务实地助力企业进行数字化升级,这也是为什么在电子合同行业中,君子签如此备受客户青睐的原因。 总之,电子合同的出现,简化企业线上签约的流程,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为企业实现了更快捷、安全、高效的全流程在线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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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电子合同承诺的送达时间有哪几种?

电子合同由于技术上的特点而显现出于传统纸面合同极大的不同。EDI是电子商务的基础形式,也较完整地反映出电子合同的基本技术原理,因此它一般这里以EDI为蓝本,探究与分析电子合同成立生效过程中的一些的代表性的法律问题。 在EDI系统里,用EDI传送信息而处理物品或服务交易的当事人称EDI交易当事人,对EDI当事人提供服务通讯处理Database信息处理业务者为第三方的服务提供者,它一般并不是交易当事人。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将基于一般交易约定中的个别条款用EDI方式处理约定,依照这一约定而订立的合同,就是EDI合同。关于电子合同承诺的生效时间,有两种不同的做法: 其一:大陆法系和一些国际习惯上采用的到达主义。 在到达主义中又有两种情况,即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在对话者之间意思表示上采取到达主义,在隔地者之间适用送信主义。 其二:英美法系采纳的发信主义或送信主义。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对承诺的生效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但司法实践采取大陆法系的到达主义,合同法第26条对此也采取到达主义,则有些问题不能不特别考虑。 考虑到经EDI方式交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实际上与对话者之间的对话一样瞬间到达,大陆法系采取送信主义的场合是以承诺的意思表示在发送和到达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为其前提,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诺生效问题不应采取送信主义,而应当采取到达主义。 但是,由于利用EDI的方式仍然有一定时间间隔,如到达文件后的保存需要一定时间,在国际外汇市场的金融EDI实践上,一分一秒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设定到达主义的例外。韩国《贸易处理促进法》(1992)第15条第2项规定,受要约方的信息在服务器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里记录后,“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后”,被推定以到达。 这即规定在到达服务提供者的电脑文件箱并记录之前的危险,均由信息发送人负担。在这里,关键在于对“度过通常运行时所需的时间”如何处理。美国实践中一直通过EDI的格式合同鼓励交易当事人每天下午2点到5点检查自己的电脑文件箱,超过其时间后,均被推定为到达一方当事人的文件箱。 中国合同法第26条、第16条与韩国立法相同,采取到达主义。采取到达主义则承诺者的意思表示到达的地点为其合同的成立场所。在EDI合同的场所一般情况下,交换信息的当事人之间事先对合同管辖问题有约定时,其合同成立的场所也依照这一约定来确定。 但没有这一约定时,应以服务提供者的地点为其合同成立场所。但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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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旅游行业签署电子合同有哪些优点?

当我们需要跟团去旅游不用到门店,只需要一部手机,行程也展示得非常详细,所有流程都在手机上进行操作,只需约定时间背上背包旅游即可。 这样的场景到这个信息化时代已经不再是假设,旅游电子合同的推出,让游客与旅行机构之间实现了合同的在线签署,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合同数据存证,比以往纸质合同的签署更加方便,更加安全,游客也能实时查看到签署的合同,旅游过程更加安心。 旅游电子合同在进行签署之后会上传到君子签平台,同步司法机构,当旅行中出现纠纷时可以在线公证、鉴定和一键仲裁,不用在担心传统旅行社“坑人”的问题。 对于游客而言,行程中也可以随时通过移动端翻开合同内容、进行参照,对比传统纸质合同更多了一份保障。 而对于旅行社而言,传统游客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而且纸质合同本身和打印、签字等众多繁琐的环节也是需要有成本的,而且遇到需要找出对应游客合同时更加糟心。 旅游电子合同所有流程都是在线上完成,旅行机构只需要一个负责人就可以实现在线合同的管理,查找起来也更加方便,不用再去面对打印、签字等繁琐的业务流程。 不仅省去了游客跑腿的麻烦、节约了合同用纸,在市众多的旅行机构看来,实行旅游电子合同的重要作用,更在于能规范合同管理、杜绝合同纠纷。 原来将纸质合同搬上线上平台,实现签订详细的电子合同附加服务,传统纸质合同中很多附加的条款都容易被用户所忽略,而在电子版合同中明确了详细的服务内容、资费。 在一些小型旅游团中经常会出现强制消费的现象,传统纸质合同中没有对游客的行程安排和购物点进行详细的说明,而在电子版的合同中,这些内容就成了旅行团必选的内容,最大程度的规范了旅游行业,成为了规范旅游行业的“一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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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什么样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才靠谱?

如今,企业对电子合同的需求越来越大,使用电子合同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来说,自行开发电子合同签署系统成本高,且法律效力存疑,因此大部分企业选择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服务。   而在众多电子合同服务商中,什么样的平台才靠谱? 认证可靠 纸质合同经常出现冒签、代签、“萝卜章”等问题,电子合同也不例外,必须确保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防止冒签、代签等现象。 君子签拥有活体人脸检测、银行卡四要素、U盾等八大认证方式,确保签约主体真实有效。 加密可靠 电子合同没有可靠的加密方式,易被篡改,就没有法律效力,出现纠纷后往往最后不能被司法采纳。 君子签拥有独家专利技术——保全链,自主研发的保全链是利用区块链(Blockchain)的底层技术,对数据进行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通过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对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签约主体、签约行为、签约地点、阅读记录,全程的证据固化。保障用户信息不可篡改、时间不可篡改、电子数据不可篡改。 存证可靠 单方面的存证并不一定能被司法采纳,申请存证的一方完全存在篡改动机,他们有可能在篡改后再存证。因此只有提供了可靠存证手段,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保障。 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权威部门,共同搭建起联盟区块链,保全数据即时同步到区块链各个节点,真实可靠,是国家司法认可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 接入便捷 对接企业平台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企业其自身平台不一样,有的中小企业甚至没有自己的平台,因此在进行筛选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商时,应考虑是否具备标准的API/SDK/SAAS,整个接入过程是否做到了便捷性的要求。 君子签提供一站式的运营接口解决方案,客户不需要再另行对接多家供应商。各种强大的API、SDK接入方式,接入时间短,接入方式简单,还可提供本地化部署,大大提高了客户系统的接入效率。 法律配套 用户在遇到纠纷时,需要电子合同平台协助出具电子证据用于司法鉴定。平台方是否能够快捷的对接司法机构,便是用户处理纠纷周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君子签通过同步各大司法机构,用户只需要在君子签平台就可以实现一键在线申请公证、司法鉴定和在线仲裁等服务,合作的法律机构也可以为用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的解答。 通过将区块链与司法结合,君子签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开辟了电子合同领域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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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君子签应邀参加“收藏行业诚信建设和电商平台电子合同系统建设座谈会”

5月23日,托比网承办的“收藏行业诚信建设和电商平台电子合同系统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君子签作为国内知名的区块链全生命周期电子合同服务商,应邀参加讨论收藏行业如何利用电子合同进行追本溯源,解决交易链中的信任问题。 收藏市场火热 ,信任度是难题 在国外,很多普通家庭都会购买原创艺术品,对于他们来说,艺术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也许只是路过就会买上一件自己喜欢的艺术品。这些艺术品不一定出自名家,不一定价值连城,甚至可能只是一个现做的小物件,其关键在于自己是否理解、喜欢,这是一种艺术消费习惯。 近年来,国内这样的艺术消费习惯凸显,很多人开始慢慢认识到艺术品收藏的价值,自觉地收集名人书法等艺术品,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而其中艺术品是否原创至关重要,这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尊重,也是对艺术家的尊重。但随着国内收藏品市场的逐步火热,市场上不仅充斥较多的赝品,甚至有些不法之徒还会捏造一些不存在的现代艺术家忽悠人,导致人们对收藏界难以产生信任感,进而严重影响收藏业的稳定以及艺术家的发展。 “区块链+电子合同” ,从交易源头解决 所以,做好收藏市场的交易实名、备案及追溯,对收藏市场的诚信建设有极大帮助。君子签创始人兼CEO刘刚参加座谈会并表示,要使收藏市场的要达到交易实名、备案及追溯的目的,电子合同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技术。 电子合同可以解决的是身份认证、合同签署便捷性、合同管理等问题,如果在收藏界普及电子合同,那么好处是签约双方的真实身份可以得到保证、异地签署难题可以解决,签署后的合同管理问题也较为便捷,这为收藏市场的线上化提供了支持,可有效提升未来收藏品在电子商务中的可操作性。 电子合同完成的是点对点的契约链接,而多数收藏品往往是活跃在市场中,一段时间可能经过多次交易,更换多次主体,期间的交易方式难以确认,仅靠电子合同很难做到追本溯源的目的。 而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另外,《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方有义务做好交易信息存证,而区块链存证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那么利用区块链对收藏品交易电子合同进行存证也很好的解决了法律效力的问题。 将收藏品买卖签约的电子合同全部纳入区块链中,这件藏品最初出自谁手,经过几次交易,目前在谁手上即可一目了然,而市场上另外一件与之完全一样的藏品则可能为赝品,这有利于收藏者们辨别真伪,也有利于证实卖家的真实性,更有利于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收藏品交易的把控。 君子签的优势 以君子签电子合同为例,君子签作为国内知名的区块链全生命周期电子合同服务商,不仅具有成熟的电子合同服务,而且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众多行业亟需的签约后服务,如发生合同纠纷后,利用互联网仲裁、互联网法律快速解决纠纷,以及在其过程中的网络取证问题。 君子签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接了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CA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易的数据摘要会同步至各节点,不仅提高数据权威性,当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可在线对数据进行公证、在线司法鉴定、在线仲裁、在线申请版权证书等,这对于提供收藏品买卖的平台方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区块链在追本溯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区块链+电子合同”必然能改善收藏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提升人们对收藏市场的信任度,让人们买得放心,卖的舒心,进而推进我国艺术品消费理念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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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0

如何鉴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签约方式,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电子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保证其法律效力?如何鉴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呢? 电子合同本身是电子数据,其法律效力在于发生纠纷的时候,电子合同是否能成为呈堂证供。在法庭上,证据应该是诸如物品、文件、陈述、鉴定书等非抽象的证明材料。 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如果能保证电子数据在产生、传输、保存过程中未被篡改,且有对应的证明,那么电子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比如数据保全证书、公证书、司法鉴定书等,这些就成了具体的证据。 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前提是可靠的存证,所以,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对电子合同签署的全过程进行存证。 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因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的特点导致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被采信比较困难,而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刚好解决这一难题。 电子合同签订 《合同法》第1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电子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签名法》第2条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因此,电子合同既然以数据电文作为载体,即能够作为书面形式合同的一种,可以得到《合同法》的认可与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47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第48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取证鉴定 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 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但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电子签名法》第13条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14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方平台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 《合同法》第16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 “指定特定系统”通常就是指第三方平台。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平台所使用的互联网存证、固证技术(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也被司法认可,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第11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这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 君子签 电子合同,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构,电子合同的签署、存证、传输等整个过程都是被公证的,如有需要,可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在线仲裁等,免去了传统出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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